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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沖繩親子遊主要就是自駕,可以享受在日本自駕的樂趣,活動起來也比較方便,爬了好多文,選擇OTS租車佔了大部份,說真的OTS的車是狀況都還滿不錯的,甲地租乙地回對觀光客來說,真的很方便,而且不用加錢。

這次的出遊,在第二天,團友就出了車禍,車禍的經過就是我們從飯店下來的路口,右轉的時候,被直行車撞上右後方的輪胎。直行車的車頭損壞,團友的車,則是輪胎被撞歪,車輪蓋脫落。出事的時候,有一個很熱心的阿姐,一直指揮我們,叫我們雙方把車子停去旁邊,沒處理經驗的我們,也就照做了,然後就按照租車公司告訴我們的處理程序,先叫警察,再打電話回租車公司。警察到了以後,就是看一下現場,做雙方筆錄,然後抄下雙方的聯絡電話,就說這租車公司對租車公司的事,所以他們就回去打報告了。警察完全沒有和我們討論責任歸屬的事情,只說這是對方租車公司和租車公司的事,就這樣走了。因為團友的輪胎已有點問題,OTS就建議我們叫拖車,安全起見,也就叫了。然後,氣結的事來了,他跟我們說,保安心保險(一日525日元)只有15公里是免費的,然而,我們出事的地方在恩納,離OTS約7-80公里,超過15公里的部分要自付。又,輪胎的部份有損壞的話,也是保險不賠償的範圍。當中我們就覺得自己很衰了,莫名被撞,還要自付拖車費用,輪胎搞不好還要我們賠。其實以台灣規則來判的話轉彎車過半,被直行車撞上,責任,應是歸直行車的,但是日本的認定好像不是如此,而直行車的駕駛也說他沒錯,他的說法是,他是直行車優先,他看到團友的車頭剛出來,想剎車的時候,已經來不及了!!(我們一大團的人聽到這鬼話,真的有一把火在燃燒)然後就對我們說,這是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的事,所以我們在這跟他說,他也很困擾(困擾的人是我們吧!!!!)

但是人家一副不想和你說下去的樣子,我們也沒辦法,畢竟是在別人的地盤上,到底能怎麼樣咧?而且拖車司機也說了,這樣下去也只是在這邊吵,還是回OTS看看怎麼樣處理再說,於是我們就前往OTS,並帶著二名壯漢去談判!

到了OTS後,我們必需自負拖車的費用,然後他們檢查車子後,輪胎不是很大問題,所以就不必賠償(本來就不該賠的啊!!!)然後車損那塊就結束了。

重點二來了,他說因為我們發生事故,車子不能使用,所以契約就中止,租車費用不退回,這點我們不是很能接受,因為租車的人事先也沒特別說明這點,而且我們莫名被撞,還要另外支付租車費用,真的很XXX,但是契約上有寫,我們已經簽了名,所以也吵不過OTS。為了接下來的行程,團友又另外租了一台車,然後OTS說租第二台,租金會比較便宜。(無言)

 

總合這次的結論下來,有幾個重點要和大家分享下面幾點:

1.發生事故,一定要先拍照,不要聽路人的話,馬上移車,因為路人會指揮,也只是因為,我們的車擋到他們的路而已。

2.租車,一定要保安心保險,因為有時候不是你撞別人,是別人來撞你(像我們這次很衰的就是被一個剛拿到駕照不滿一年的新手給撞上)

3.撞那都行,但是撞到輪胎是沒有賠的喔!!(劃重點)

4.租車契約最好弄清楚,你不然出了事你就是待宰的羔羊。

5.日本的做法和台灣不同,出車禍是警察只是來寫報告書的,然後就是雙方保險公司去談賠償問題,當事人應該只能等保險公司告知處理結果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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